处理废弃物

必须以符合环保的方式,回收再利用损坏的电动工具、充电电池、附件和废弃的包装材料。

不可以把电动工具和充电电池/蓄电池丢入一般的家庭垃圾中!

仅适用于欧盟国家:

无法再使用的电动工具根据欧盟第2012/19/EU号指令,损坏的或旧充电电池/蓄电池根据欧盟第2006/66/EC号指令必须单独收集并根据环保要求进行回收利用。

充电电池/电池:

锂离子:

请注意“搬运”段落中的指示 参见 搬运确认设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