廢棄物處理

必須以符合環保的方式,將損壞的電動工具、充電電池、配件和包裝材料進行回收再利用。

不可以把電動工具和充電電池/拋棄式電池丟入一般家庭垃圾中!

僅適用於歐盟國家:

依據歐盟指令 2012/19/EU,無法再繼續使用的電動工具必須分別收集起來,然後遵照環保相關法規進行資源回收。而歐盟指令 2006/66/EC 中則要求已故障或汰換下來的充電電池/一般電池亦須比照辦理。

充電電池/拋棄式電池:

鋰離子:

請注意「搬運」段落中的指示 參見 搬運